关于全面开展“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”诊断性测评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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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小幼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印发<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>的通知》(教师司函〔2014〕55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司函〔2014〕56号)相关要求,现决定全面开展诊断性测评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测评时间
2015年11月15日~12月5日
二、测评对象
本区全体中、小、幼在编在岗的教师(含校长、教研员);2018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、校(园)长可自愿参加培训;已参加试点测评的教师无需重复测评
三、测评地址
http://xfyh.21shte.net,凭师训号和密码登录
四、联系方式
平台客服电话:25653066
区项目组电话:69711367,18930669251许老师
五、其他事项
1.请各校督促本校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
2.个人信息中的13题“班级编号”不用填写
附:操作步骤及填写指南
青浦区教育局
2015年10月13日